各完中:
现将常州市物价局、财政局、教育局文件《关于印发<常州市普通高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>的通知》(常价规[2011]4号)转发给你们,请严格贯彻执行。
附件:关于印发《常州市普通高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》的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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